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创新融合,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近日,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印发《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在全省率先启动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从银行、基金、融资担保、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中遴选工作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建设一支专业化、体系化、网络化的金融科技特派员队伍,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对接、金融咨询辅导等专业服务,为企业主体创新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方案明确,金融科技科特派员一任三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合格及优秀的,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直接拨付给金融科技特派员个人包干使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不给予工作经费,并退出科技特派员队伍。同时,对服务工作情况较好的金融科技特派员,给予通报表扬。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根据方案精神启动第一批金融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加速发展,支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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