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科技特派员才能,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我市从资金上、项目上、政策上都提供了保障。在资金方面,市财政从2019年起每年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补助、创业贷款贴息、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和服务平台建设等。对省级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市级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在项目保障上,市科技局在推荐、安排各类科技项目时,对科技特派员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或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开展的技术开发项目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办的省级星创天地,优先推荐后补助项目。在政策方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对到农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职务等,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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