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三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4 08:53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教)决〔2017〕1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科技情报、产业情报、前瞻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基础性、地方性科技信息采集、数据加工、网络资源建设、科技文献信息平台开发和服务;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全额拨款

13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围绕我市产业科技情报服务需求,持续加强福建数字文献中心三明工作站建设力度,积极开展科技查新、专利检索与咨询、数据挖掘、信息推送等情报研究与服务。完成的主要信息服务工作如下:检索查新工作完成45项,其中省级33项,市级12项。“福建科技网大型数据库”授权用户的推广方面,针对授权新用户举办了4期“数据库应用讲座”,共有195家续签和新签数据库用户(其中新签数据库用户149家),并持续做好数据库用户的管理及跟踪服务。为146家“创新助理”试点用户开通了维普和万方数据库,并认真做好数据库用户的管理及跟踪服务。通过三明科技信息网、三明知识产权网、海西先进制造网、三明星火网、三明618服务网、三明生物医药网等网站提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动态等信息3500多条,认真办好《三明科技信息》刊物的同时,与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合作,利用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建立的台湾文献信息中心的资源,创办了《台湾现代农业科技信息》和《台湾先进制造科技信息》刊物。《台湾现代农业科技信息》刊物内设“产业信息”、“动态信息”、“文献摘要”、“专题资讯”、“全文推荐”等栏目,现已总发行82期,今年已发行12期。

  (二)持续开展科技项目推介、专利技术成果中介、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服务,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了解企业技术需求,为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完成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全年帮助企业发布各种技术需求160多项,服务企业120多家。

  (三)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方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接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咨询服务,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18项,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12项。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三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年初结转和结余4.70万元,本年收入167.78万元,本年支出167.0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7.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94万元,下降7.1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67.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03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67.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8.36万元,下降9.9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5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9.56万元,公用支出7.12万元。

  2. 项目支出10.4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7.0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87万元,下降9.6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60501机构运行155.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32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变动。

  (二)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5.3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91万元,下降48.09%,主要原因是计算机网络专项支出减少。

  (三)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6.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02万元,同比下降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0%,。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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