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市科技局部分)
来源:市科技局 时间:2017-11-15 17: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市政府组织市直部门单位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三明市市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现予以公布,请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及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权力事项中依企业和公民申请、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利于便民服务的事项也要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县(市、区)分别行使相应职权,市直部门单位仍要加强对县(市、区)行使职权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大事项、特殊情形或跨区域的事项,市直部门单位可直接行使相关职权。

  五、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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