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为进一步降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成本,根据《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关于继续执行<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贷款及贴息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科规〔2025〕2号),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25年12月31日前,已还完本息的“科特贷”贷款单位。
2. 对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的贴息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3. 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贷款单位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填报《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3)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4)2024年度和2025年度企业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原件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退回。
2. 由申请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或所委托的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贴息方式
1. 对贷款单位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上年还贷后次年给予一次性核拨的方案,贴息比例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一年期LPR)的50%,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每家贷款单位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 “科特贷”经历多个利息调整点,则《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中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所经历的最小贷款利息填写并计算。
四、其他事项
1. 贴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申请表电子件、汇总表纸质及电子件(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3.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龚德洲、张雁,联系电话:0598-8590650,电子邮箱:fjsmkjjnyk@126.com。
附件:1. 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
2. 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