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3-09-04 16:5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3月31日市委巡察四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牵头起草巡察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根据反馈意见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对反馈的三个方面49个问题逐一进行了具体细化,局党组书记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承担整改责任,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跟踪督促;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党组成员及相关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事项落实,共同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同时把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5月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促动思想、凝聚力量、压实责任,达到预期效果。

  (三)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局党组书记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强力推进调度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及相关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督促整改进度。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反馈的49个问题有47个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部分完成还需持续推进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到党风廉政、机关党建以及各项业务工作中,将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干部晋升职级原则等制度,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用整改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和科技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1)学习新思想不深入。 

  整改进展: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2023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23开展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年学习专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密联系实际谈心得体会,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以党组中心组的全面学习带动和推进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同时,今后将进一步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并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切实提高学习实效。2023年4月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2018-2021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23年1月17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市、区)科技局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收听收看2023年全省科技工作视频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并重点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作出部署。2023年5月5日上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针对此问题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四个面向”重要指示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20日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四个面向”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提升全局推动科技创新工作面向经济主战场发挥作用的主动意识。二是2023年5月24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函告市委巡察四组反馈关于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事宜的意见。三是成立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小组,加强登记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市科技局网站、三明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加强技术合同登记政策解读,主动对接三明学院、市农科院、中机院海西分院、市工信局,充分挖掘技术合同登记资源,今年以来共登记技术合同3188万元,比增214%。

  (3)落实“科技兴市”发展战略效果不佳。 

  整改进展:一是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摸底,对有潜力申报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开展培育辅导工作。二是加强高技术产业统计范围的创新主体的培育,提高现有已纳入统计企业的增加值,做到应统尽统,提升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根据2023年一季度省对市绩效考核通报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晋升至全省第6位。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动力不足 

  (4)推进科技创新改革制度建设不够积极。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三明市科技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年初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六大科技平台开展绩效考评,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考评结果为优秀,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考评结果为合格。二是组织相关专家对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时,不但开展了经济、社会效益和科技创新性的评估,还对学术不端等行为进行了现场的质询。三是按时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善检查人员数据库,认领省厅发布的两个事项,梳理对应的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年度检查计划和检查行为,检查的结果均为合格。四是2023年5月科技活动周期间,我局已在三明学院开展了科研诚信专题宣传。我局于2022年组织专家对2021年5个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计划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科规〔2022〕9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均合格,不存在科研诚信的问题。今后检查如有发现涉及科研诚信的问题,将按照闽科规〔2022〕9号文件有关规定,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

  (5)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及筛选,征集到技术需求8项,筛选出有“揭榜挂帅”价值的技术需求2项。二是组织专家进行发榜前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列入“揭榜挂帅”重点攻关技术需求1项,经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予以立项,并支持经费50万元。

  (6)激励创新作为的政策不够全面。 

  整改进展:一是2022年11月7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财教〔2022〕38号),调整了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奖励范围。二是根据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4月12日市财政局发文对3家依托私营企业建设并获省级认定的星创天地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三是利用项目调研、验收、微信通知等多种形式,加大星创天地奖励政策宣传及覆盖面,推动激励创新作为的政策更加全面。

  3.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不够有力。 

  (7)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缓慢。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摸底,2023年新增后备企业164家,高企后备库企业达到469家。二是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梯队化清单式管理,积极发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已审核推荐58家企业完成申报。三是开展高企精准辅导,已辅导高新区内拟申报企业天华智能、海西分院、科飞新材料、科宏生物、森美达、宝华林等10余家。四是已与省科技厅创新办联系,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创新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8)“6+1”科技创新平台支撑能力较弱。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3月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六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年度绩效考核。督促各平台加快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列支相关资金。医工总院三明分院共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财政资金345.5万元,2021年支出42.03万元,2022年支出223.4万元,至2023年6月结余80.07万元。已督促医工总院三明分院加快建设,细胞房二期建设已完成招标,招标金额160余万,近期将支付中草药标本馆、细胞实验室以及药学实验室改造尾款等项目60余万。二是加强对各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和管理,6月28日召开科技创新平台现场推进会,下达2023年度平台建设责任书,推动各平台之间在产学研合作、项目联合申报、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等方面的交流沟通,共同提高平台服务企业的能力。三是邀请厦门市科技局生物医药产业调研组于2023年5月29日-30日深入三明生物医药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探索共建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

  (9)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培育及管理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一是2022年10月已取消林品汇“互联网+”孵化器等2家孵化器和中煌创意工坊等25家众创空间的市级认定资格。二是对拟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开展辅导,2023年申报省级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三是2023年6月6日对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对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的管理工作。2022年9月搬离1家注销企业,2023年2月发布招收入驻企业公告,至2023年5月已清退3家超期企业、新招入驻企业4家,剩余超期企业将在合同结束后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将逐一梳理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10)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不明显。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实现精准对接,建设高质量的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二是推动市政府办于2022年11月2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特派员建立利益共同体的通知》,解决科技特派员建立利益共同体难点、痛点问题,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三是发挥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推动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省级以上星创天地。2023年2月17日,省科技厅公布2022年福建省星创天地名单,宁化县的宁化神龙农业科技星创天地被认定为省级星创天地。四是围绕明溪县农业产业情况,联合明溪县科技局加大对天龙茶业有限公司、博冠(福建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建设星创天地的培育力度,指导企业对照《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暂行)》规定的星创天地应具备基本条件,逐步完善场所布局、管理制度制定、导师队伍建设等条件,待省科技厅发布2023年度省级星创天地申报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指导力度,提高明溪培育省级星创天地成功率。

  4.观大势、谋全局、抓根本的领导能力还有欠缺 

  (11)组织动员、统筹协调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基础设施投入,强化惠企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鼓励设立科研机构。今年新增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二是2023年我市规上企业已上报2022年研发投入经费,统计数据待国家统计部门核实后预计在10月份正式发布。三是组织企业报名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已报名企业29家,正在进行网络初赛。

  (12)破解科技人才建设瓶颈办法不多。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3月22日联合市委人才办等出台了《三明市“人才飞地”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对外地引才力度。拟与近期同市委人才办启动第二批“双创之星”评选工作。二是拟引进天津大学团队,参与三钢集团氟化工研究院建设。三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采取“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2023年我市共有个人科技特派员300名、团队科技特派员110个、法人科技特派员5家被选认为省级科技特派员,数量居全省第二位。省级科技特派员组团服务占比达到36.7%,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其中二产占比32.3%,三产占比7.2%;博士学历占比40.7%,高级职称占比70.7%。

  (13)防范风险能力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善《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引导性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等不同类型项目管理流程。二是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情况,形成项目台账清单。三是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增强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常识和保密法制观念,严格落实涉密文件管理相关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持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印发《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0年以来,每年及时印发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并发至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强化宣传阵地管控工作和强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等工作。三是2023年2月将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纳入拟提拔的两名科级干部考核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一岗双责”,并督促抓好责任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五是2023年5月5日上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针对此问题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尚未根除。 

  (15)工作马虎应付、不认真。行文、会议纪要“张冠李戴”。 

  整改进展:及时核查反馈内容情况,已修正相关会议纪要、报告内容错误内容4处。2023年5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错情通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工作责任心。指定专人对公文起草、复核及审签程序进行核对和提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6)文件“红头”变“白头”不断增多。 

  整改进展:持续抓好改文风、转作风工作。2023年4月20日在局机关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三明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印发文件加大审核,严把发文数量关、质量关,有效遏制“白头”文件数量增多趋势。

  (17)基层调研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17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形成4个专题调研组开展专项调研。二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2023年一季度对挂钩的海斯福、福特科、雅鑫电子等3家企业开展一次集中走访;二季度辅导企业填报高企火炬统计年报,辅导海斯福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福特科公司已申报第一批高企。三是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带队于1月16日、4月12日深入挂钩的青水畲族村,分别开展春节慰问、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及工作站建设调研等活动,帮助改善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提供科技人才支持,加快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6月2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政企共建企业科飞产气新材料公司调研,辅导企业申报“人才飞地”、军民融合、福厦泉自创区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

  (18)对下级请示批复不够及时。 

  整改进展:一是市地震局机关支部于2022年11月30日向机关党委请示申请延期换届,局机关党委于2022年12月9日给予及时批复。二是于2023年4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5月6日机关党委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避免此类情况再发生。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19)优化营商环境不够上心。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善《三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承担的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下基础性研究小额资助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今年立项支持三明市农科院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采用专项经费总量控制,申报单位自主选题、自主分配课题经费的管理机制。二是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的通报,我局已将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压缩至3.00个,已优于全市平均环节数标准3.26个。

  (20)为企服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够积极。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18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挂包帮扶服务企业提升研发投入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挂包联系责任分工,指导企业全面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研发项目管理水平及研发费用归集能力,激励企业研发热情。现省科技厅正对原有的研发分段补助政策进行评估、修改完善,我局也提出了沿海与山区要执行补助配套要有差异化政策的建议,力争为我市争取更多的省级资金补助。二是已指导我市企业申报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88项,申请资金6380万元。今年来配合做好省科技厅项目实地调研20余次,积极为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三是组织企业申报创新券,2023年申报企业46家,申请总额433.9万元;经审核,符合条件企业37家,申请总额344.7万元;具体争取资金情况待省科技厅下达的资金总额指标后确定。

  (21)惠企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三明市科技局网站、三明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宣传。二是2023年5月20日-30日举办三明市科技活动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科技人才政策、科技惠企政策的宣传。三是2022年共有168家企业申报2021年度资金补助,相比2021年共有127家企业申报2020年资金补助,增加41家,比增约37.0%。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22)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用。 

  整改进展:一是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4月25日将多列支的餐费退回,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4月24日组织全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后将严格财务审核,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

  (23)违规在企业就餐。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核查反馈违规在企业就餐情况。二是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4月17日补缴伙食费,4月25日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三是局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4)违规报销有关费用。 

  整改进展:一是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4月24日将违规报销的论文版面费退回。二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已撤销《科技论文发表管理规定》,今后不再报销干部职工论文版面费。

  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25)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 

  整改进展:经与市财政局协商沟通,市财政局同意2023年度起将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收取的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作为专项业务费支出,执行收支两条线。

  (26)无预算列支费用。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无预算列支费用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仅预算基本支出部分,项目支出部分则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后从所对应项目经费中列支。2020年度京闽科技合作、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会议费用小计2.61万元从相关项目经费列支,故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帮扶补助资金是拨付给永安市青水乡青水村、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帮扶资金小计12.44万元,由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安排支持,故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其余0.2万元慰问金则由部门预算的日常公用经费安排列支。二是2023年4月14日组织局相关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编织部门预算、决算,进一步提高编制预算、决算的准确性。

  (2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一是已认真核查巡察反馈未附菜单的列支会议餐费凭证,及时联系相关酒店,已于2023年4月4日补附菜单。二是2023年4月14日组织局相关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明确财务支出审签责任,并对2023年以来财务支出凭证开展自查,均按要求规范列支。三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已经补充和完善审批单、派车支出凭证、费用结算单等单据及审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审签责任,规范财务审批程序。

  5.资金、资产、工程、采购等领域存在风险 

  (28)违规大额取现。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系从零余额账户取现后存入实体账户的方式返还实体账户代垫的社保费、公务车租赁费、电费等托收费用。二是2023年4月14日组织局相关领导、办公室、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相关程序,加强资产安全性,今后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9)应收账款未收回。 

  整改进展:2023年6月26日已收到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退回应收账款2.98万元。同时定期进行财务账梳理核对,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今后杜绝出现应收账款长期未回收问题。

  (30)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进展:一是反馈指出的设备均已收归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管理,未再由云创公司管理使用。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5月10日派综合部和平台服务部有关人员一起到金沙园对报废设备进行核查清点,确认设备具体放置状况。通过咨询和研究,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制定了报废固定资产公开处置方案。2023年5月25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向市科技局呈报《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公开处置的请示》,市科技局党组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按最低报价优先的形式委托具有固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后公开处置。三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根据局党组会议要求,通过三家比价最低报价优先原则,2023年6月16日信息所班子研究同意选择福建省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四是2023年6月15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盘点清查所有资产,并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处置拟报废的资产。

  (31)工程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一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5月8日组织全所干部职工集体深入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规定。二是2023年6月15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新增《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单位工程验收管理。

  (32)大额采购未进行询价。 

  整改进展:一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5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体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2023年6月15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修订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单位采购的规范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3)“头雁效应”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一是采取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今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班子成员理论研讨2次、集中学习10余次。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学习,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二是2023年5月5日上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局党组成员作个人对照检查,并针对此问题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34)党内法规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1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2023年5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党内法规文件在科技系统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微党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新修订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有效实现廉政提醒谈话范围、内容、深度、效果,做到廉政提醒全覆盖。

  35)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20日召开市科技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份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对局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坚持严管才是厚爱,积极配合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管工作,持续深化廉政教育和“一季一警示”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指正,巡察反馈以来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先征询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再作出处理决定。

  3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市科技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需要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议事范围。二是压实领导责任,要求各党组成员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把民主素养作为党性修养重要部分加强培养锻炼,加强业务把关,该纳入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经认真研究形成集体决策后抓好贯彻落实。三是 

  2022年10月以来,能够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扬民主,经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理由,表达明确观点后,由党组书记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执行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未再发生非党组成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表决。

  37)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到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对于加强科技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廉政勤政的重要意义。已于2023年3月对市科技局机关科级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进行交流轮岗。今后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科级干部任职时间等重要信息建立台帐,通过分析研判,适时进行轮岗交流。二是2023年6月12日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再次学习贯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及我市实施意见和有关答复意见,研究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市科技局党组管理干部晋升职级原则》,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工作表现优秀、勇于担当作为的年轻干部以及老黄牛式干部,给予晋升职级,真正体现竞争择优的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2022年10月以来嘉奖干部2人、提拔科级干部2人、晋升干部1人,今后在干部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赴外培训、疗休养等方面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进一步强调干部管理使用组织纪律,2023年3月对部分科级干部工作岗位干部进行调整,在动议过程中局党组就做好审核把关,规范科级职数申请和使用。解决4名科室实际负责人与任命职务不一致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每名干部在机关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重要信息建立台帐,通过分析研判,适时进行轮岗交流。

  2.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 

  38)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局机关党委于2023年6月19日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以党支部自查和党支部间互查形式开展。6月上旬为自查阶段,内容涵盖2023年上半年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及局党组、局机关党委部署相关工作落实情况。6月中旬组织召开党支部互查,通过检查,全面提升党支部的各项能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进一步巩固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于2023年4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5月6日机关党委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避免此类情况再发生。

  39)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2020年以来局机关党委进一步充实了各支部力量,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根据科技创新实际,每月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二是2023年5月25日局机关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后将从严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要求自我批评要直指问题,深挖根源,触及灵魂,把问题讲清楚、讲透彻;相互批评要开诚布公、较真碰硬,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支部于2023年5月8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不断增强党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0)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进展一是于2023年4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再学习,进一步增强用《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务知识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文件、流程及常见问题,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务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党组织活力,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3.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41)攻坚克难精神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在轮岗交流、干部使用、疗休养等方面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因素,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二是已修订完善《市科技局权责清单》,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工作。对拟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开展辅导,2023年符合申报条件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

  42)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省科技厅通知,做好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辅导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填报火炬统计年报及季度监测报表。其中局下属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将对《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加强对入驻企业的规范管理,将全部孵化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纳入档案管理,其中包含前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签订的未遗失孵化协议书;定期全面盘点入驻企业信息,及时清退注销公司;对符合续签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续签,适时清退不符合续签条件的企业。二是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情况,形成项目台账清单,明确各科室责任,实行分类管理。三是2023年3月结合局干部队伍建设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岗位调整,调配年轻精干力量负责该领域工作。四是2023年6月12日局党组书记与相关分管领导以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负责人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保持务实专注的科技匠心,立足岗位争当先锋、创新作为。

  43)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淡薄。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4月20日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机关考勤规定,强调考勤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每月统计、次月通报,对因出差、开会或临时紧急事务而未及时签到的,督促做好情况说明登记。二是 

  巡察反馈的2人年龄较大未参与考勤中,其中1人已于2022年10月退休;另1人自巡察反馈以来均有参加考勤并遵守相关纪律。

  4.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44)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一是2023年5月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二是针对2023年3月部分科室负责人岗位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实行动态化管理并督促抓好落实。同时,综合运用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调整考核等多种渠道,力争及早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廉政风险。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督促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45)警示教育效果不理想。 

  整改进展一是常态化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好三明市财政资金领域典型案例,通过观看《坚定不移深化科研管理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廉政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任前廉政考试2人次,开展关键岗位任前谈话4人次。二是充分利用办公区走廊、过道等公共区域,新增7幅廉政寄语,营造廉政氛围,发挥廉洁文化的示范引领和教育浸润作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紧盯重要节日,注重抓早抓小,在五一节、端午节等节假日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学习典型问题通报等形式,前移关口、防范未然。四是运用好三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三明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科技工作微信群等平台,以廉政格言、廉政图片廉政小故事为载体发送文字、图片和视频,做到时时刻刻“微提醒”。

  46)对直属单位的管理不够全面。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2020年-2022年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共收取企业查新费、数据库使用费、咨询服务费6.46万元,其中上交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查新审核费1.034万元,剩余5.426万元作为补充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委托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就面向三明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之知识服务——基于“福建数字科技文献中心”项目进行有偿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技术服务费每年2万元)均已列支。二是经核2020-2022年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预算均有把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预算,其中包含检索查新、项目咨询等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相应也在预算中列支了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主要包含成本费用、经营收入税收等)。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于2023年6月5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体深入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福建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三明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三明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2023年1月以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全面停止收取企业查新费、数据库使用费、咨询服务费等费用。

  47)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一是已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制度。二是纪检监察组主动加强与市科技局的沟通联系,今年来已列席市科技局党组会8次,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5.持续推进整改不够坚决 

  48)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进展一是经核查,我局机关党委于2022年4月14日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岗位调整变动情况,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名单》,及时明确新党组成员挂钩联系的党支部。二是2020年以来局机关党委进一步充实了各支部力量,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根据科技创新实际,每月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三是已修订完善《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验收结题工作。

  49)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梳理巡察反馈的2021年审计报告指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中心的7笔往来账款共25.45万元,其中科技局往来账8962.7元为3笔其他应收款项,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挂账至今,经与审计部门沟通同意我局暂不予核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中心往来账245526.91元为4笔其他应付款项,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中心经费短缺,经与审计部门沟通后同意暂不予清理。二是已核查清楚市科技局核销原下属单位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借款事宜,经与财政、审计部门沟通,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我局作为主管部门同意核销其坏账损失。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组织动员、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我市部分新上规企业对研发投入重视不足,缺乏研发经费归集经验,影响全市研发投入增幅。省上关于原有的研发费用分段补助政策到期后政策调整尚不明朗,鼓励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办法还有限。今年双创大赛已启动报名,报名企业数量还偏少。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提升全市科研投入经费。二是把握省科技厅对研发费用分段补助政策的评估机遇,积极向省厅汇报沟通沿海、山区地市差异化配套补助政策建议,力争为我市争取更多的省级资金补助。三是加大对创新大赛的宣传动员,加强对参赛企业的指导,争取在省赛中取得好成绩。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关于“破解科技人才建设瓶颈办法不多”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目前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数量不多,现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不多,且由于沿海发达城市“虹吸效应”、我市财政财力有限等客观原因,能够吸引科技人才政策力度有限。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今年将同市委人才办启动第二批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遴选工作,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二是用足用好京闽科技合作、沪明对口合作、闽西南协作等政策,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近期集中整改,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抓好巡视整改还需要持续用力。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总体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认识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是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查摆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进展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将“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持续查短板、堵漏洞、补缺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工作思路、提升发展水平的重要动力,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群众对市科技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41004;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95幢7层市科技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jsmkjj@163.com。

 

 

  中共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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