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评选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2-07-08 10: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明委人才〔2022〕1号)精神,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办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评选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科〔2022〕2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推荐与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共1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之星

  1.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2.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承担1项以上的国家级科技计划,或者1项以上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或是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3.原则上应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创业之星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企业创业团队核心研发人员,并拥有30%以上企业股份。

  2.申报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申报人所在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排名前三位),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特别是行业隐形冠军企业,或是知名企业供应商企业。

  4.申报人所在的企业在三明市内注册,创办2年以上(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与当年度申报截止时间间隔不少于两年),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5.申报人所在的企业必须是以下三种类型之一:第一产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年度主营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第二产业(产值在1000万以上)企业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长20%(以统计报表或审计报告为准)。第三产业(产值在1000万以上),税收50万元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

  四、申报程序

  符合《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评选的实施细则》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条件的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填报《三明市“双创之星”—科技创新之星候选人申报表》或《三明市“双创之星”—科技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明高新技术开发区、三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高校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所属机构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并签章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直接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市科技局),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598-7500106,电子邮箱:smkjjzwzx@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有关事项

  1.同一单位或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三明市“创新之星”或“三明市“创业之星”。

  2.在申报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人:王周海,联系电话:0598-8590837。

  附件:1.三明市“双创之星”—科技创新之星候选人申报表

  2.三明市“双创之星”—科技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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