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8〕23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9〕10号)和《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二批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及调整部分第一批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的通知》(明科农〔2021〕5号)精神,现就做好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2022年工作经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申请范围
2020年第一批、2021年第二批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经费申请标准
对经认定的三明市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经费拨付渠道及使用范围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教〔2019〕2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可以拨付给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或服务单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相关报销凭证需经科技特派员签字。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科技特派员填报,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并将电子件发至邮箱:fjsmkjjnyk@126.com。联系人:严希沐,联系电话:8590650。
附件:1.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2.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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