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为贯彻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推动创新平台加快提升研发实力和服务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明科〔2020〕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科技创新平台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农科院、机科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医工总院三明分院、5G创新实验室。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按本年度预算的50%予以追加,并优先推荐申报2021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考评结果为合格的,按本年度预算的45%予以追加;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再次评估为合格的,按上述比例拨付相关经费,不合格则不再予以追加。对连续两年不参加评估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研发平台,将不再列入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
三、考核要求
各平台或平台依托单位按要求填写《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月8日前报送三明市科技局办公室,其中永清石墨烯研究院须先报永安市科技局审核后,再报送三明市科技局办公室。三明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对各平台进行考核评估。
联系方式:三明市科技局办公室,马炳文,8241004。
附件:《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申报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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