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2012]115号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茶业)局:
根据农业部《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和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提高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 各县(市、区)“三品一标”管理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三明、永安等主要城市和主要经营主体,2012年全市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少于12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坚决淘汰出局,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各县(市、区)“三品一标”管理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中旬-5月上旬)
3月下旬,启动全省“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各市、县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总体部署,抓紧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农业投入品和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对生产记录和规范用标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为下一步的集中专项检查打好基础。
(二)产品跟踪抽检阶段(5月上旬-6月底)
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真正落实农业部提出的“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省厅将加大对风险程度高的茶叶、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等品种的抽检力度,对主要“菜篮子”产品产区进行重点监管并纳入省直接监控范围。县(市、区)都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三)集中专项检查阶段(6月底-11月中旬)
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市局成立三明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组织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联合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农药、兽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清理检查力度,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及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加强检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鼓励农业质监、绿办、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确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严格落实退出机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四是强化督导整改。市农业局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全市各地“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也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质量保证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完善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规范“三品一标”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中旬-12月底)
各地对“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写出书面报告,12月5日前报三明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局将分别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由农业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将提升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主送质监科、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
联系人:市质监科 雷扬,联系电话:0598-8223688,传真:059-8296759,电子邮箱:smsnjk@163.com 三明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黄毓娟,联系电话:0598-8265273,传真:0598-8265273,电子邮箱:smgreenfood@163.com。
(四)增加经费投入。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在培训、宣传、检测、打假、督查等方面,都需要经费做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各地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要注意及时总结进展成效、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确保“三品一标”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提升行动,达到标本兼治目标。
附件:
三明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曾荣儿 三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森知 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陈国良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成 员:吴敏荣 梅列区农业局副局长
陈宗献 三元区农业局副局长
吴劲东 永安市农业局副局长
汤柏清 明溪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李金开 清流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吴中声 宁化县农业局副局长
肖红斌 大田县农业局副局长
郑建忠 沙县农业局副局长
蔡亦荣 尤溪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张朝锐 将乐县农业局副局长
黄勉辉 泰宁县农业局农科所所长
高 岱 建宁县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杨孝彩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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