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创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5-09-25 18:22

  一、 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科技委《关于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创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加速新技术、新产品在我市的市场验证、迭代升级与产业化进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制定了本《办法》。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建立规范的科创产品认定机制,引导和激励创新,筛选并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为后续的政策支持与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 核心内容解读 

  1、明确科创产品定义《办法》明确指出,科创产品是指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通过自主研发或产学研合作等方式,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形成,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产权清晰、质量可靠,并具有潜在经济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此定义突出了产品的创新属性和市场潜力。

  2、划定重点支持领域认定工作重点聚焦于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和民生社会需求,具体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现代农业等,体现了对前沿科技和重点产业方向的引导。

  3、规定认定基本原则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动态管理原则,并强调突出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市场适用性、产业带动性及服务效能提升。

  4、细化申报条件要求 

  申请单位条件:须为信用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的独立法人。

  产权要求:须拥有产品核心技术,无产权纠纷。

  创新性要求:产品需在关键技术、性能指标等方面有显著创新,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能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质量与合规要求:产品需通过第三方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属于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须具备相应许可或认证。

  市场前景要求:产品需具备产业化条件,有明确应用场景,预计2-3年内能产生经济效益。

  5、设立直接认定通道为简化流程、鼓励高水平创新,《办法》规定,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产品,或已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软件、专精特新产品等,可直接认定为市级科创产品。

  三、规范申报评审程序 

  申请: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明、产品创新性及质量证明等。

  初审: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并推荐。

  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可能含现场考察)。

  公示与发布: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发布《三明市科创产品目录》。

  四、明确政策支持与有效期 

  经认定的科创产品,将在推广应用、供需对接、项目申报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认定的科创产品有效期为二年,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

  五、试行期限与解释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二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0598-859083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