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1-12-29 19:34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我市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的关键五年。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和重要支撑,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会议及《“十四五”福建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专项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抓住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支持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提升创新实力为核心,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区域创新生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拓展对外科技合作,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全方位推动三明市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作用更加突显,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提高,科技创新人才大幅增加,科技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域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以创新为主动力和战略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争取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8%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42%以上;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5%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家以上;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以上;

  ——技术合同登记成交五年累计额达到5亿元以上;

  ——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以上;

  ——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5%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三、强化落实保障措施。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部分: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本部分分析了我市科技创新的现状,概述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在区域创新能力、创新支撑平台、产业转型、科技创新机制、知识产权战略等诸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国际、国内、我省和本市的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总体趋势,提出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包括“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和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二部分。

  第二部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本部分主要制定了我市“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提出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发展项目。主要任务包括八个方面:一、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实力;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构建创新发展格局;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强化民生健康安全;五、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六、拓展对外科技合作、促进创新协同发展;七、提升科技创新成效,推动科技融合发展;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第三部分:强化落实保障措施。本章从五大方面提出了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配套措施,包括:一、强化政府组织领导;二、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三、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五、加强任务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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