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函农〔2017〕7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科技部于2013年启动了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工作。根据《“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科技部农村科技司近期开展了园区验收工作。经现场验收和视频答辩等评估环节,并报部领导批准,参与验收的45家园区全部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管理服务,做好监测评价,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希望各园区进一步优化布局,突出特色主导产业,总结经验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
特此通知。
附件:通过验收的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科技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通过验收的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东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北邯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岳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浙江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东湛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东烟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南鹤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江苏盐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北潜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福建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宁夏石嘴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北京延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甘肃武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福建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湘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宁夏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北荆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吉林通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贵州黔西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黑龙江大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湖南衡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新疆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北京通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河南濮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蚌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浙江金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贵州毕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黑龙江黑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陕西榆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安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安徽合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辽宁铁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山西吕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广西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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