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印发(国科火字〔2017〕144号)
时间:2017-10-31 09:53
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组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我中心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同时开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情况,组织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二、本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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