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时间:2017-08-14 08:43

  新材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经济新增长点、福建制造的重要支撑,作为高新技术的基础和先导,对于引领促进我省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竞争新秩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引导十三五期间我省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省新材料产业取得快速发展,整体实力不断提升, 2016年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4126.8亿元,增长4.8%;增加值890.33亿元,增长4.5%

  新材料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创新体系逐渐完善,国家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实力大幅提升;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加速发展,含氟聚合物等先进高分子材料等领域也取得积极进展。但我省新材料产业起步晚、底子薄、总体发展慢,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核心技术与专用装备水平相对落后,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产品性能稳定性亟待提高;创新能力薄弱,产学研用合作不紧密,行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缺乏,检测、评价、计量和管理等支撑体系缺失;产业布局分散,推广应用难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仍然是制约制造强省建设的瓶颈。

  十三五期间是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和高技术船舶、节能环保、新能源、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必须紧紧把握历史机遇,集中力量、加紧部署,进一步健全新材料产业体系,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链较为完善、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品牌,做强做优我省新材料产业。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的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推进材料先行、产用结合,以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急需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军民深度融合、产学研用协同促进的新材料产业体系,着力突破一批新材料品种、关键工艺技术与专用装备,不断提升新材料产业竞争力。

  需求牵引、创新发展。发挥市场需求对新材料开发应用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重大战略急需,强化产用结合,促进上下游协作配套,加快应用示范。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业管理方式,完善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措施,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加强部门统筹、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提高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系统性、部门工作的协同性、国家和地方政策措施的配套性。

  两化融合、军民融合。促进信息技术与新材料融合发展,推动新材料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推进新材料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军民共用新材料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二)主要目标

  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特种铝合金、镁铝合金、钛合金、钨合金、400系不锈钢等先进基础材料总体实现稳定供给,稀土新材料等关键战略材料综合保障能力超过70%,特种陶瓷纤维、高性能金属橡胶、石墨烯、3D打印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取得一批核心技术专利,部分品种实现量产。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新材料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产业体系初步完善。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实现规模以上总产值6450亿元,年均增长19%;增加值1420亿元,年均增长19%;建成与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工艺装备保障体系。

  三、发展方向

  (一)先进基础材料

  加快推动我省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合金结构钢及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高强高韧铝合金、高强韧钛合金、镁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竞争力。

  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铝合金、400系不锈钢,开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加快镁合金、镁铝合金制备及深加工,发展高性能钛合金、大型钛板、特种焊接材料、高温合金材料等。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中心,加强超细晶硬质合金工业化制造、表面涂层等关键技术研究,做大硬质合金及工具、整体刀具、数控刀具等产业规模。

  结构陶瓷材料,重点突破粉体及前驱体制备、配方开发、烧制成型和精密加工等关键技术,扩大耐高温、耐磨和高稳定性结构功能一体化陶瓷生产规模。重点发展精细熔融石英陶瓷坩埚、陶瓷过滤膜和新型无毒蜂窝陶瓷脱硝催化剂等产品。积极发展透明氧化铝材料、高纯氧化锆材料、新型超硬材料(氮化硅、氮化硼、碳化硼)、陶瓷纤维复合材料、氧化锆增韧陶瓷和人造宝石。

  改性塑料,重点利用稀土改性、纤维增强、无卤阻燃等改性技术开发电池隔膜、吸附分离专用材料、耐高温、高阻隔等材料,开发稀土无机粉体改性塑料及其产业。

  轻纺新材料,重点发展新型纺织面料、高端产业用纺织品等纺织材料产业,推动生物基纤维、新型差别化纤维或功能化纤维在纺织下游及跨行业的应用。发展远红外、抗紫外、抗静电、抗菌、阻燃透气、负离子、保温、相变等新型功能性纺织面料。保持我省竹炭产品开发技术的领先地位,扩大竹炭纤维、竹炭催化、竹炭净化、竹炭保健产业规模。

  (二)关键战略材料

  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锂电新能源产业、国防军工等重大需求,以耐高温及耐蚀合金、高强轻型合金、高性能金属橡胶等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反渗透膜、全氟离子交换膜等高性能分离膜材料,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永磁、高效发光、高端催化等稀土功能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以及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稀土材料,重点发展稀土永磁、发光、催化、储氢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以优质永磁材料带动电机产业发展,以优质发光材料带动现代照明和平板显示产业发展,以高性能新能源电池材料、优质储氢合金材料带动二次电池产业发展,提升稀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

  树脂基复合材料,以低成本、高比强、高比模和高稳定性为目标,攻克树脂基复合材料的原料制备、工业化生产及配套装备等共性关键问题。提高树脂性能,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加快在新能源、海洋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应用。

  有机硅氟材料,大力发展高端含氟聚合物(氟树脂、氟橡胶)和高品质含氟精细化学品(高纯电子级化学品、含氟表面活性剂等),以及新型ODS替代品。

  特种纤维材料,着力推进碳化硅纤维、氮化硅纤维和透波/吸波材料实现工程化,促进碳化硅纤维、氧化铝纤维和陶瓷先驱体材料产业化。积极开展高强、高模等系列碳纤维及芳纶、芳砜纶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专用助剂和树脂性能,大力开发高比模量、高稳定性和热塑性复合材料品种。

  光电材料,加强大尺寸硅材料、大尺寸碳化硅单晶、高纯金属及合金溅射靶材料生产技术研发,加快高纯特种气体研发及产业化,解决极大规模集成电路材料制约。加快电子化学品、高纯发光材料、高饱和度光刻胶、超薄液晶玻璃基板等批量生产工艺优化,在新型显示等领域实现量产应用。大力推进蓝宝石窗口材料、LED衬底材料、碳化硅和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材料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突破激光显示中的核心光电子晶体材料与器件的低成本规模化制备和加工关键技术,发展非线性光学晶体等激光显示与激光加工的核心光电子材料,延伸产业链。

  锂电新能源材料,重点发展中高端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钴酸锂等正极材料和中高端人造石墨、中间相碳微球、改性石墨等负极材料,跟踪推进富锂锰基、磷酸锰锂、硅碳复合材料、无定型硅合金、石墨烯、钛基材料等关键电池材料的研发,支持高端湿法隔膜、新型涂覆隔膜、混合涂覆隔膜等的研发及产业化生产,加快锂电池用铝箔、铜箔等配套材料布局,实现先进电池材料合理配套。

  环境光催化材料,着力开发资源有效利用、废物再循环利用等工艺和技术,加强废催化剂资源化和无害化研究,发展高性能光催化材料、光催化技术、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技术、中低温SCR催化材料及脱硝、VOCs治理和先进除尘技术等,做大高岭土下游应用等产业规模,推进环境工程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

  (三)前沿新材料

  以石墨烯、金属及高分子增材制造材料,形状记忆合金、自修复材料、智能仿生与超材料,液态金属、新型低温超导及低成本高温超导材料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积累,注重原始创新,加快在前沿领域实现突破。积极做好前沿新材料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逐步扩大前沿新材料应用领域。

  石墨烯,重点以石墨烯材料高质量、低成本、规模化制备为突破,加大在石墨烯复合材料、能源、热管理、电子信息和环保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同时大力发展石墨烯专用设备、科技服务等配套产业,建立从材料制备-下游应用-终端产品-配套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

  纳米碳管,着力推进纳米碳管在高强度复合结构材料、纳米结构电子器件、热电材料、电池电极材料、低温高灵敏度传感器、生物分子载体、催化剂载体的运用。

  3D打印材料,开展3D数字化技术研发和应用,重点发展立体光固化成型(SLA)、数字光处理(DLP)、连续液面生长(CLIP)光敏树脂3D打印材料,鞋服用3D打印材料和模具铸造用3D打印材料。

  四、重点工作

  (一)突破重点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发展前沿新材料

  紧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国防军工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快调整我省先进基础材料产品结构,加快发展省内急需的石化基础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纺织高档面料及产业用纺织材料、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提高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品种,提高关键战略材料生产研发比重。加强前瞻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集中力量开展系统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前沿新材料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抢占未来新材料产业竞争制高点。

  积极推进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新材料工艺装备的保障能力。重点发展高性能光催化材料、高性能金属橡胶、非线性光学晶体制备共性技术,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高性能钢铁材料、不锈钢新材料、有机硅/氟材料、发光材料、储氢合金、功能纺织面料、高分子材料应用、特种陶瓷纤维、蓝宝石窗口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石墨烯等一批我省特色优势新材料产业基地,打造特色优势新材料产业链,做强做优我省新材料产业。

  (二)强化建设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初期市场培育

  加强新材料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完善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创新的发展环境。统筹需求导向与超前探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持续推进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建设,鼓励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共同建设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联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平台。

  研究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建设一批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织开展新材料应用示范,加快释放新材料市场需求。研究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配套材料应用推广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材料生产企业与设计、应用单位供需对接,支持材料生产企业面向应用需求研发新材料,推动下游行业积极使用新材料。

  (三)培育优势企业与人才团队,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新材料产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新材料研发、产业化与应用。加强新材料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围绕新材料发展领域,加快建设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优化人力资本配置。继续深入实施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和发展,面向国内外,以产业招揽人才、以人才引进项目、以项目对接人才,进一步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

  鼓励新材料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并购重组。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产业特色,支持特色基地建设。依托龙岩稀土工业园、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等省级产业园区,重点培育离子型稀土、石墨烯、中国(厦门)钨材料、氟化工新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等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的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支持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四)开展工艺与装备攻关,完善产业标准体系

  组织新材料装备生产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先进熔炼、金属熔体净化、增材制造、精密成型、表面处理、高效合成、分离纯化等先进工艺技术与专用核心装备开发,实现材料生产关键工艺装备配套保障。突破新材料组织成分设计、性能控制、加工成型、建模测试、应用模拟等数字化技术,开发增材制造、数字加工中心等成套生产装备及专用软件。

  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鼓励我省新材料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省级财政对新材料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现有标准技术水平,建设一批新材料产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园区,加速新材料技术产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统筹,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规划中有关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路线图,引导企业和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建立新材料行业协会和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产业联盟,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新材料研发、工程化、产业化与应用。

  加强新材料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链条,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向福建集聚,营造有利于加快新材料产业的发展环境。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扶持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龙头项目、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等项目库中遴选一批新材料产业项目,推荐我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我省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推荐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争取获得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发挥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每年向基金推荐一批新材料项目,引导基金投资我省初创型、成长型新材料企业。

  落实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优势新材料企业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及推广。鼓励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初创型、成长型新材料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到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三)加强两化融合,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等手段,开展新材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探索发展新材料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支持基于互联网的新材料创业创新,鼓励建设一批垂直化、专业化网络平台,开展新材料设计解决方案、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检验测试等服务,营造开放、融合的产业生态。省级新一轮技改专项加大对新材料企业两化融合的扶持力度。

  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军用新材料的研制生产,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研究制定新材料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激励机制,推进军用关键材料技术水平和产业能力提升。充分利用军工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现有装备和技术能力,加大对新材料军转民的支持力度,促进军用材料技术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同等条件下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扶持。

  (四)强化产业交流,深化合作保障

  围绕制约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推进与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知名院校以及驻闽中央企业所属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合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层面的技术、人才、管理优势,提升我省创新平台、中试基地和省级重点学科的发展水平。

  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强新材料创新合作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鼓励新材料企业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在国内外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深化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闽台优势科技力量协同攻关,用以支撑和引领闽台合作新材料产业链的龙头项目和缺失项目,促进闽台产业和高新技术的深度对接。通过 “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5·18”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易会等开展高层次闽台科技交流活动。主动对接闽籍重点侨团、重点侨商,争取建立海外侨商创业园,吸引和鼓励侨胞来闽发展新材料产业。

  附件: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重点工作分工表

附件

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重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1

突破重点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围绕重点领域需求,加快调整我省先进基础材料产品结构,加快发展省内急需的关键基础材料,提高产业基础制造和协作配套能力。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品种,提高关键战略材料生产研发比重。

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

省财政厅

2

发展前沿新材料。加强前瞻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创新,集中力量开展系统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前沿新材料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抢占未来新材料产业竞争制高点。

省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

省财政厅、质监局

3

强化建设协同创新体系。加强新材料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创新的发展环境。统筹需求导向与超前探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建设一批联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平台。

省经信委、科技厅

省财政厅、质监局

4

加快初期市场培育。研究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建设一批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织开展新材料应用示范。研究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配套材料应用推广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材料生产企业与设计、应用单位供需对接,支持材料生产企业面向应用需求研发新材料,推动下游行业积极使用新材料。

省经信委、财政厅、保监局

 

5

开展工艺与装备攻关。组织新材料装备生产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一批先进工艺技术与专用核心装备开发,实现材料生产关键工艺装备配套保障。突破一批数字化技术,开发增材制造、数字加工中心等成套生产装备及专用软件。

省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

省质监局

6

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鼓励我省新材料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省级财政对新材料企业主导制修订有关标准的给予奖励。提高现有标准技术水平,建设一批新材料产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园区,加速新材料技术产业化进程。

省经信委、质监局

省财政厅、商务厅

7

培育优势企业。支持新材料产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建立一批产业联盟,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新材料研发、产业化与应用。

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

省国资委、商务厅

8

加强新材料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加快建设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优化人力资本配置。继续深入实施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支持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和发展,面向国内外,以产业招揽人才、以人才引进项目、以项目对接人才,进一步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

省人社厅、经信委、教育厅

省外专局

9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新材料企业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并购重组。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支持特色基地建设。依托省级产业园区,重点培育离子型稀土、中国(厦门)钨材料、氟化工新材料、特种陶瓷材料等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的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支持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省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厅

省科技厅

10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统筹,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规划中有关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路线图,引导企业和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建立新材料行业协会和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产业联盟。

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

省政府有关部门

11

加强新材料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新材料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链条,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向福建集聚。

省知识产权局、经信委

省质监局

12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遴选一批新材料产业项目,推荐我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我省新材料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推荐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争取获得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发挥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每年向基金推荐一批新材料项目,引导基金投资我省初创型、成长型新材料企业。落实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省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

科技厅

13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优势新材料企业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及推广。鼓励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初创型、成长型新材料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到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省财政厅、经信委、银监局、证监局

省金融办

14

加强两化融合。开展新材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探索发展新材料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鼓励建设一批垂直化、专业化网络平台,开展新材料设计解决方案、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检验测试等服务。省级智能制造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软件业专项加大对新材料企业两化融合的扶持力度。

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

省商务厅、财政厅

15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军用新材料的研制生产,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研究制定新材料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激励机制,推进军用关键材料技术水平和产业能力提升。充分利用军工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现有装备和技术能力,加大对新材料军转民的支持力度,促进军用材料技术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新材料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

省经信委、科技厅

省发改委、财政厅

16

强化产业交流,深化合作保障。不断推进与国家部委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合作向纵深发展,提升我省创新平台、中试基地和省级重点学科的发展水平。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强新材料创新合作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进一步深化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产业和高新技术的深度对接。通过 “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5·18”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易会等开展高层次闽台科技交流活动。主动对接闽籍重点侨团、重点侨商,争取建立海外侨商创业园,吸引和鼓励侨胞来闽发展新材料产业。

省商务厅、经信委

省发改委、科技厅、外专局

 

(来源:福建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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