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法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科监函〔2023〕40号)通知要求,11月16日至17日,我局组织专家采用现场检查和材料检查等方式,对2022年度已完成委托验收项目、2023年省科技奖候选项目、2023年科技小巨人遴选企业等6个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同时,根据《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科管〔20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到期未验收项目、2023年已完成验收项目、立项满1年的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含科技特派员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等4个项目同步开展检查。
为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在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规和违反诚信要求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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