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我省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协作的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科研组织。经评估命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
据悉,在此之前我市已命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9家。今后,我市将大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工作,研究出台《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企业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同时,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持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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