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京明科技特派员合作,助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现将2021年度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支持北京科技特派员联合服务单位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三明市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三明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并具备较好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京明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9月30日。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不支持以下类型项目申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设备引进、低水平重复的项目;基础研究或中间试验,最终不能形成规模生产能力的项目;已大面积推广或产品已大批量生产的项目。
(六)项目申报单位填写《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应与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内容),并作为附件上报。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由北京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属地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实把关,对推荐的项目现场核实,并填报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件)及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推荐函、汇总表各一式1份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三)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议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直接邮寄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如下: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15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598-7500106,电子邮箱:smkjjzwzx@163.com。
附件:1. 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 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 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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