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经研究,制定《2018年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30日
2018年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措施
政务公开任务 |
主要措施 |
责任科室(单位)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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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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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 |
通过培训会、报纸、电视、互联网以及“三明科技信息”微信公众号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
办公室、科管科、工业科 |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规范梳理科技行政管理业务,及时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规范梳理科技行政管理业务,及时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网及时做好科技管理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相关事项内容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办公室 |
3、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束后及时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网公开办理结果。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4、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按照《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体、主要任务及工作方式、责任分工和责任追查、结果公开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方式。进一步完善细化抽查制度,优化抽查方式,统一规范标准,公平抽查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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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预决算公开 |
按照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要求,定期做好财政预决算账务工作,按时在资金信息模块和信息公开模块公示。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 |
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做好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过程等相关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新能源汽车、绿色纺织、新材料等项目。 |
工业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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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7、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度 |
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布局,加大对科研院所、重大行业和重要领域做好科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
单位主要领导坚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一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在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9、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文件及时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各科室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标、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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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
进一步完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加强与网信、公安、信访和综治办等部门的突发事情应急联动,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促进科技系统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情报信息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要积极重视科研院所、企业和市民的舆论诉求,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
加强与行市政服务中心的联动,按照要求做好人员入驻工作,以季度为单位,按照业务办理特点做好政务舆情评估工作。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二、着力提升政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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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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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加强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智能审批,逐步扩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事项,提升市民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5、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宗旨,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机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6、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
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和市工商局开展数据汇聚和整合工作,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7、完善门户网站反馈机制 |
按照专人每天定期查看门户网站和12306政务服务平台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事项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专版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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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对入驻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19、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严格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要求,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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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深化“放管服”改革 |
参照省科技厅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持续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材料梳理工作,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和对审批没有实质性作用的材料等,继续清理、取消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升立等可取即办事项比例。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21、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参照省科技厅办事指南编制方案,安排专人定期对办事指南进行完善和规范,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步修改三明市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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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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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安排专人采用AB角的方式强化责任管理,定期对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检查,丰富信息资源,满足群众需求。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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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充分发挥“三明科技信息”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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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特别针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窗口入驻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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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要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和干部职工微信群内进行普宣传,营造社公众和全体干部职工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十一)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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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结合保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局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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