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科技局 时间:2016-01-29 16:34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明信息公开办〔20161号)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1120151231止;历年累计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81120151231止。本年报及统计数据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科技局”(http://smkj.sm.gov.cn/szfgzjg/kjj/zfxxgkml/)上下载审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95幢科技局办公室;邮编:365000;电话:0598-8241004;传真:0598-8242630;电子邮箱:fjsmkj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三明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全市综合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532号)的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为重点,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发挥科技职能,加大科技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体制政策、创新载体、人才环境建设,政策解读,加强信息发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完成了《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5年全年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文件121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73件、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数44条,不予公开文件数4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局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过逾期情况。今年以来,发布福建省科技厅信息数76条;市级政务信息51条、公告类文件4件;市科技网信息数82条、公告类文件25件,网站点击22362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科技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已在“三明市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栏目中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科技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1项,其中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梳理、编制责任清单,确定责任事项清单67项;保留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2项。规范了各单位科室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做好科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市科技局及时公开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2015年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2015年部门主要任务、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进行了说明,201588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财政预决算栏目中公开了201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2015年全局三公经费的安排情况、用途等进行了说明。20141230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财政预决算栏目中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对市科技局2014年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职责、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2014年度部门工作总结、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等情况进行了说明。本年度市科技局大力推行企业研发费用专帐管理制度,实行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对未设立研发专帐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原则上不予以支持。研究制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科研经费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管、简化小额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市科技局依据行政职能范围,主动细化公开目录设置了机构职能;法规规章规范类文件;科技计划;科技统计;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科技交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九大公开类别。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属性,确保政府信息真实、及时、安全地公开。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保证公开属性的准确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将公开审核列入公文制发过程中,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获取的政府信息,要求草拟文件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20154月,市科技通过市政府在线访谈等栏目,通俗易懂的深入解读科技政策,在线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科技和专利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接受网民咨询和热线电话诉求,零距离为网友答疑解惑。并且将全程交流用文字解读刊载2015年在线访谈栏目中。同时,健全更新公开服务平台互动交流知识库,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科技政策、用好科技政策,充分发挥科技政策效应,使企业和个人都能随时随地查阅并知悉科技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于扩大科技政策的普及力度,助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和孵化能力。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实际需求,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科技信息网等开设栏目,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办事。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网上调查、公众咨询和在线访谈等栏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度高,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不断完善其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的主动权。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幕等公开载体建设。20151110http://www.3a0598.com“创新助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云创新协同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项目协同服务的云平台,对接“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联盟”、“科技企业孵化众创联盟”等创新服务联盟,以创新创业项目、知识管理服务为核心,全力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基于O2O模式的一站式服务。通过政策助理、情报助理、知识管理、营销助理、财经助理、创新超市、创新工坊、创新学堂多个云服务模块,并与“中国协同创新网”、“海西工业云平台”等建立战略合作联盟。通过该平台,不仅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政府资助动态,访问海量的科技文献资源,掌握最新产业情报,还可以量身定制企业创新知识馆,实时跟踪和推送所需的信息,提供全面的财经信息与便捷的金融服务,把创意汇集于云端。

  继续完善现有公开渠道,充分有效整合资源,以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依托,三明科技信息网、三明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为补充,努力增强三明市政府网、三明科技信息网、三明市知识产权局等网络公开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的渠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地主动公开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便了提供获取和查阅相关科技信息的方式。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市科技局无偿为申请者提供已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三明市科技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依申请过程中,只需申请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本组织有关证明,以上门提交申请书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科技局政府公开信息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等多种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截至目前,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据《条例》,市科技局及时更新和完善《三明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三明市科技局网站www.sminfo.cn三明市政府网统一平台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sm.gov.cn/szfgzjg/kjj/xxgkzn/上查阅本局公开《指南》。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是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量化分析问题、规范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基础,本年度“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升级改造,市科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将旧系统各项数据导入新系统栏目,并按期完成每季度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总结2015年市科技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点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和时间节点。并将于2015131日前在局政府信息平台上公布,对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市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制定《三明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制定的科室或单位负责审查并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涉密人员、保密干部认真学习《保密法》的有关知识,增强保密意识。加强涉密机和内网计算机的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建设。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健全完善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理工作事项,实行“一把手”负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规范权力运行,确保专人负责,完善办公设施,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权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追究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历年累计5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统计类信息2条;科技计划类信息3条;科技奖励类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0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内容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市科技信息网、市知识产权局网、《科技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八闽快讯》、《三明日报》、《三明快讯》、《三明要讯》等新闻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举办三明市首届“十佳科技创新之星”暨“十佳创新型企业”评选活动,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打造三明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出台制定了政策性文件《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科工〔201513号),以及通过科技网平台、创新助理平台、互动交流知识库等补充解读政策性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次,历年累计0件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务的上行文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历年累计金额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科技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市科技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提高全局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科技信息网建设,提高科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73

  627

  其中:1.网站公开

  

  73

  627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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