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2 11:42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www. sminfo.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004,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95幢市科技局办公室。
一、概  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三明市科技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两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编制了《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三明市科技局门户网上发布。《指南》向社会公布了市科技局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申请渠道、受理途径、受理程序及监督方式,为群众查阅、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群众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目录》明确规定市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科技局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行政许可,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8类。
三是根据《条例》和市政府有关精神,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就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实施步骤、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公开信息管理和公众检索;建立审查管理机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审查、发布、更新和维护,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具有严密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实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的科室(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统一制作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规范文书、表格文本,对公开信息的项目内容、公开形式、程序、发布和更新频率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使信息公开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五是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形成主动参与、人人悉知的局面。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了解;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了解借鉴兄弟单位的做法。通过学习、培训,市科技局干部进一步明确和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及市档案馆查阅场所进行公开,其中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2009年市科技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1条,其中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45条,占比74%,并以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方式送交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市科技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市科技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市科技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条例》的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量也将逐年递增。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人员兼任,因局办公室人员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2、《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仅作原则性要求,未作详细的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许多信息的公开边界范围难以界定,建议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业务,建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年末

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5

  其中:1.网站公开

45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件

0

行政诉讼数件

0

行政申诉数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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