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5-01-2026-00001
- 备注/文号: 明科党组〔2026〕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蔡兴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基层党支部:三明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党支部。
二、吴翠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行政后勤、机要保密、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工会、妇女儿童等工作,牵头统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平台建设。分管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管理,科技金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双创”及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建设管理。分管农村科技、科技特派员工作,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负责协调推进三明高新区建设。分管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信访等工作。分管机关效能、绩效管理考核、统一战线工作,联系群团组织。负责机关纪委工作,协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网信等工作。局长外出时,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农村科技科,福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中心。
联系单位: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永安市永清石墨烯研究院、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
对应省科技厅处室(单位):办公室、科技资源统筹处、重大任务与科技平台处、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农村科技处、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省微生物研究所、省科技档案馆,省创新研究院。
联系基层党支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三、陈东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发展科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人才、科普及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等工作。分管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分管科技奖励、科技拥军、科技安全、国防科技动员工作。分管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协管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法规、科技政策、科技规划、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统计、科技招商、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军民融合等工作。
分管科室: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外专人才科(市外国[海外]专家局),三明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协管科室:科技管理科。
联系单位: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含三明医学转化研究院),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对应省科技厅处室(单位):基础研究与基金管理处、重大任务与科技平台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科技人才处〔省外国(海外)专家局〕,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省分析测试中心)、省海洋研究所,省创新研究院。
联系基层党支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支部。
四、陈放[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一年)]:分管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法规、科技政策、科技规划、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统计、科技招商、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军民融合等工作。
分管科室:科技管理科。
联系单位:三明中关村科技园。
对应省科技厅处室(单位):科技战略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科技资源统筹处、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对外合作处,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基层党支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支部。
根据上述职责分工,实行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机制。蔡兴山总协调,吴翠蓉与陈东胜互为AB角,陈东胜与陈放互为AB角。有班子成员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其他班子成员应根据协调安排共同分担其工作任务。
中共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6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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