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25-00004
  • 备注/文号: 明科成〔2025〕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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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三明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5-07-14 18:31

各县(市、区)科技局、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科规〔2023〕6号),启动2025年度三明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包括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5个项目类别。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附件1-5中的相关申报指南要求;

  (二)项目申请单位为在我市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的医疗卫生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无到期未验收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请项目总投资超出联合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的承诺;

  (五)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六)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市卫健委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批准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动物实验室公章;

  (七)每类项目申请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家不超过2项、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家不超过1项;

  (八)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同一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及推荐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和推荐通过“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将于2025年7月15日正式开放。各类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推荐受理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指南代码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

1

医学创新课题

SM2025Y141

2025年8月22日18∶00

2025年8月31日18∶00

2

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SM2025Y142

3

青年科研课题

SM2025Y143

4

软科学研究课题

SM2025Y144

5

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

SM2025Y145

  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推荐至市科技局后,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各推荐单位应熟悉申报推荐流程,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申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账户(单位未注册需先注册并审核通过)登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m.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类型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县(市、区)科技局及卫健局作为推荐单位,通过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附上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m.do),合订一式2份于9月5日前寄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务咨询

  1.市科技局联系人: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游晓军,联系电话:8590837/8590851,电子邮箱:fjsmkjj@163.com。

  2.市卫健委联系人:中医药管理与科技教育科 肖思雯,联系电话:8225059,电子邮箱:smzykjk@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技术公司 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附件:1.2025年市医学创新课题申报指南

  2.2025年市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市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4.2025年市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5.2025年市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申报指南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市医学创新课题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创新课题用于资助具有创新性并已获阶段科技成果,能够推动我市卫生健康科技进步的医学研究项目,以临床、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点资助:(1)人工智能、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交叉研究项目;(2)依托新材料、光电、数字信息、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探索解决临床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3)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研究;(4)利用我市临床、区域资源,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和流行病学研究;(5)重大传染病监测、病原微生物检测、临床治疗关键技术研究;(6)中医药在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疑难病的临床诊治,中医疫病研究,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标准研究,五运六气研究,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技术方案和方法研究,中医特色制剂的开发。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一)项目立项名额共6个,其中临床、疾病预防控制领域5个,中医药领域1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9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8831日。

(三)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申请项目已有前期研究基础,已获得阶段性成果。

(四)申请者应提供省医学情报所、省中医药文献信息中心、厦门市医药研究所医药信息中心等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查新检索报告需为原件且查新时间应为202491日之后)。

 

 

附件2

2025年市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围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交叉研究项目。

(二)中医药在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中医疫病研究,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标准研究,老中医临床经验的总结,五运六气研究,中医特色制剂的开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名额共5个,其中临床、疾病预防控制领域4个,中医药领域1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9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8年831日。

(三)申请者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岁周岁以下(1975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者应提供省医学情报所、省中医药文献信息中心、厦门市医药研究所医药信息中心等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查新检索报告需为原件且查新时间应为202491日之后)。


附件3

2025年市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资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精准医疗、生物工程等医工交叉研究项目,以及老中医临床经验的运用、中医药在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中医特色制剂的开发、中医药非药物治疗手段的临床运用、中医特色手法推广运用、中医特色技术临床使用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名额共10个,其中临床、疾病预防控制领域8个,中医药领域2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9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8年831日。

(三)申请者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857月1日之后出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附件4

2025年市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战略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投入与产出绩效评价、智慧健康、医养结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有关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管理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名额共8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8年8月31日。

(三)申请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为促进软科学成果的应用,鼓励申报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附件5

2025年市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药非药物治疗手段、中医特色技术、中医医养结合等基层适宜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名额共8个,其中临床领域6个,中医药领域2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二)研究时限原则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91日,结束时间原则不超过2028年831日。

(三)申报单位必须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四)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对医疗设备要求不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通过学习较易掌握,适宜县级及以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五)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有2个以上(含2个)基层单位提供应用证明。与推广的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批准并获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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