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5-08-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明科农〔2025〕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8
-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为助力县域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及工作经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
(一)选认方式及对象
坚持“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在前期征集技术需求的基础上,由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县域重点特色产业需求,推荐辖区内完成对接的北京、上海等区域协作城市及国内重点合作高校科技人员作为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经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三年。
(二)激励措施
1.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支持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贷款贴息等。对科技特派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二、工作经费申请
(一)经费申请对象
1.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
2.2022年第二批区域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2023年、2024年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经费申请标准
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经费拨付渠道及使用范围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可以拨付给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或服务单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培训费用和出版/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等,相关报销凭证需经科技特派员签字。
三、其它事项
1.申报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其他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申报2025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对象需填报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附件2),2022年第二批、2023年和2024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填报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3.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科技特派员选认及工作经费申请,将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附件2)、三明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jsmkjjnyk@126.com。
联系方式:三元区科技局,0598-8335761
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0598-5822187
永安市科技局,0598-3633289
明溪县科技局,0598-2813458
清流县科技局,0598-5369865
宁化县科技局,0598-6823997
建宁县科技局,0598-3982786
泰宁县科技局,0598-7832133
将乐县科技局,0598-2323139
尤溪县科技局,0598-6328661
大田县科技局,0598-7222139
三明市科技局,0598-8590650
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2.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3.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申请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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