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明科办〔2025〕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评价2024年度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情况和取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经研究,定于近期对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沪明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永安市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转化医学研究院)。
二、评估内容
根据《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及各平台2024年度建设责任书,重点考核评估各平台科研条件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促进产业发展、科技服务能力等方面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三、评估规则
考核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各平台提交的绩效评估材料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核实,并按照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再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四、组织实施
(一)评估准备(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各平台或平台依托单位根据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对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填写《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经费使用财务凭证)。
(二)现场评估(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
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审查相关材料、质询以及独立评分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形成各平台绩效考核评估专家组意见。市科技局、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派员参加。
(三)形成结果(2025年1月23日~2月19日)
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报告,结合各平台日常管理和材料报送情况、绩效管理情况,提出评估等次建议,报市绩效考核评估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评估等次,并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参评对象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发文公布绩效评估结果。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市科技局在收到复核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评决定,并书面通知参评单位。对评估过程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由市科技局负责发文反馈给承担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办公室 庄佳丽 8241004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赖志华 8592253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黄文清 8236963
附件: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规则 |
一 |
科研条件建设 (16分) |
研发场所 (4分) |
是否有满足办公、运营、实验等工作的场地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仪器设备 (4分) |
是否有满足实验的仪器设备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
人才团队 (4分) |
是否有满足平台发展的人才团队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
制度建设 (4分) |
激励机制等制度建设情况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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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科技创新情况 (40分) |
自主立项项目 (5分) |
自主立项项目数量 |
每开展科研项目1项加1分。 |
获各级立项情况(15分) |
获各级科技计划立项情况 |
获得国家级立项每1项加5分,省部级每1项加3分,市级每1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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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15分) |
当年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论文、行业标准制定等情况 |
当年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每件加5分,申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加2分,发表论文每篇加2分。参与国标、行标制定加5分,团标、企标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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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及获认定情况(5分) |
获各级科技奖、专利奖,获批平台认定等情况 |
每获得国家级1项加5分,省部级1项加3分,市县级1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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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成果转化及促进产业发展 (20分) |
成果转化(10分) |
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数量情况 |
转化1项成果得4分,每多1项加2分。 |
经济社会效益(5分) |
带动合作企业研发投入、经济社会效益等增长情况 |
1.经济效益3分:显著3分、一般2分、差1分。 2.社会效益2分: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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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业发展贡献(5分) |
平台技术成果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重点考核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情况以及技术成果在该产业的推广程度 |
对产业发展贡献大5分、一般3-4分、小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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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科技服务能力 (24分) |
项目合作(6分) |
开放合作项目和承接外单位委托开发项目情况 |
每与其他单位合作或承接委托开发项目1项加2分,封顶6分。 |
技术服务(6分) |
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指导、产业咨询、检验检测等各类科技服务 |
每为1家企业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工作加1分,封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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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流(6分) |
举办学术交流、技术成果对接、技术培训、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情况 |
主办/承办国家级活动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县级加1分,封顶6分。只是列席活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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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 (6分) |
平台资源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包括平台的服务态度、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无出现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等 |
服务满意度6分:好5-6分、一般3-4分、低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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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分项 (10分) |
对于当年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对政府中心工作有重大贡献、聘任科研助理等,经认定后,酌情给分。加分严格控制,一般性工作不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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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扣分项 (10分) |
考察平台科技专项资金财务核算、管理,资金使用及筹措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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