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24-00027
- 备注/文号: 明科农〔2024〕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为进一步降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成本,根据《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贷款及贴息办法》(明科〔2022〕2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12月31日前,已还完本息的“科特贷”贷款单位。
2.对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的贴息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3.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贷款单位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填报《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3)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4)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企业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原件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退回。
2.由申请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或所委托的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贴息方式
1.对贷款单位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上年还贷后次年给予一次性核拨的方案,贴息比例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一年期LPR)的50%,实际利率低于一年期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每家贷款单位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
2.“科特贷”经历多个利息调整点,则《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中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所经历的最小贷款利息填写并计算。
四、其他事项
1.贴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申请表电子件、汇总表纸质及电子件(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3.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严希沐、罗丽莉,联系电话:0598-8590650,电子邮箱:fjsmkjjnyk@126.com。
附件:1.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
2.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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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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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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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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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卡记录; □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其他: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报所在县(市、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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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贷款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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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贴息的贷款金额 |
万元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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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实际利率 |
实际还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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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利息总额 |
万元 |
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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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期LPR的50%计算 利息总额 |
万元 |
申请贴息额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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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贷”带动经济社会效益(带动经济实体项目实施及实现产值、利润、税收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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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真实性,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贴息资金,同意申报。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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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科技部门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财政局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三明市“科特贷”贴息申请汇总表
县(市、区): (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贷款银行 |
贷款合同号 |
贷款金额 |
按一年期LPR的50%计算利息总额 |
申请贴息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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