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24-00020
- 备注/文号: 明科管〔2024〕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科技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市级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市级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制定2024年市级科技项目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范围为2024年到期未验收项目、2024年已完成验收项目、立项满1年的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含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专项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农业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等),计划抽取4个,未抽到的到期未验收项目请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三明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做好结题工作。
(一)立项满1年的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核查项目任务书是否明显修改申报书内容或明显降低申报书提出的技术指标和科研任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组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任务书规定的科研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2024年到期未验收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是否完成;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2024年度已验收结题项目:项目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程序和组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材料是否完整;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是否完成;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项目验收结果的运用是否按规定执行。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三、抽查人员
(一)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科管科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
(二)从随机抽查专家库确定检查专家。
四、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不专门布置,不事先通知,直奔项目,直插现场,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和项目客观真实情况。在研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到期未验收项目采取实地检查方式;2024年已验收结题项目采取材料集中审查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科室应提供一套抽检项目的申请书、合同书等材料,提前交给检查组。
(二)科管科负责汇总抽查结论意见,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随机抽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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