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24-00015
- 备注/文号: 明科工〔2024〕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平台服务产业链能力,根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沪明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转化医学研究院),围绕解决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氟新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难题,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由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高校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二)每个平台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三)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项目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依托单位负责人或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六)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三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含项目各合作单位经费预算)。
(七)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027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账户(单位未注册的需先注册并审核通过)登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m.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重大平台专项”类型-选择相应优先主题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二)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指南代码 |
申报截止时间 |
1 |
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项目 |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平台专项 |
SM2024H160 |
2024年8月5日18∶00 |
2 |
农业科技平台专项 |
SM2024N160 |
||
3 |
社会发展科技平台专项 |
SM2024Y160 |
(三)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四、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
序号 |
平台名称 |
推荐单位 |
推荐截止 时间 |
1 |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 (福建)分院 |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4年8月16日18:00 |
2 |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
3 |
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 |
三明学院 |
|
4 |
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 |
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管委会 |
|
5 |
三明市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 |
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6 |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0598-8592253
农村科技科 0598-8590650
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598-8590837
(二)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技术公司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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