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24-00014
- 备注/文号: 明科农〔202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支持三明市农科院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更好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农科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支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围绕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按自主选题方式进行项目申报,申请项目数自定,项目申请总经费200万元。同一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技术成果。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形成推荐意见(所有委员均需在意见上签字),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作为项目申请书附件。若有合作单位,应在附件中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无到期未验收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
4.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省、市级财政资助。应严格按照《三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5.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7年7月31日。
二、申报及推荐时间
项目申报和推荐通过“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将于2024年6月17日正式开放。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指南代码 |
申报截止时间 |
推荐截止时间 |
1 |
市农科院专项项目 |
SM2024N140 |
2024年7月16日 18∶00 |
2024年7月23日 18∶00 |
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推荐至市科技局后,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认真做好审核把关。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账户(单位未注册需先注册并审核通过)登录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m.do)─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选择“市农科院专项项目”类型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项目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联系人:农村科技科 严希沐,联系电话:0598-8590650,电子邮箱:fjsmkjjnyk@126.com。
系统技术支持
海峡信息技术公司 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