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23-0023
  • 备注/文号: 明科农〔2023〕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21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及工作经费申请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3-04-21 11:35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823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9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及工作经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

  (一)选认方式及对象

  坚持“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在前期征集技术需求的基础上,由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辖区内完成对接的北京、上海等地科技人员作为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经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三年。

  (二)激励措施

  1.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支持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贷款贴息等,在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和安排上,对科技特派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予以优先。

  3.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二、工作经费申请

  (一)经费申请范围

  2021年第二批,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区域合作市级科技特派员,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经费申请标准

  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经费拨付渠道及使用范围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教〔202238号)要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可以拨付给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或服务单位。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培训费用和出版/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等,相关报销凭证需经科技特派员签字。

  三、其它事项

  1.结合实际情况,申报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批针对前期完成对接的北京、上海专家,受理截止时间为512。其他批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2023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对象需填报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附件2),2021年和2022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填报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3.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科技特派员填报,将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附件2)、三明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jsmkjjnyk@126.com

  联系方式:三元区科技局,0598-8335761

            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0598-5822187

            永安市科技局,0598-3633289

            明溪县科技局,0598-2813458

            清流县科技局,0598-5369865

            宁化县科技局,0598-6823997

            建宁县科技局,0598-3982786

            泰宁县科技局,0598-7832133

            将乐县科技局,0598-2323139

            尤溪县科技局,0598-6328661

            大田县科技局,0598-7222139 


  附件:1.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2.三明市科技特派员经费申报表

        3.三明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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