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23-0003
  • 备注/文号: 明科〔2023〕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2
  •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3-02-23 11:51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三明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科,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3222

  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扎实做好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工作总体安排,特制定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市科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是第一动力有机结合,按照省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的要求,围绕着力打造创新型城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激活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创新引擎贡献科技力量。

  二、主要目标

  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8%以上,R&DGDP比重达到1.3%;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保持10%以上;实施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0项以上;技术合同登记额保持超1亿元;精准选认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创新主体提质增量

  1.培育科技创新企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梯队化清单式精确管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在全市遴选一批具备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实行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获批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至年底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250家。

  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核心技术需求,积极开展技术研发,着力解决一批行业共性瓶颈难题,形成一批关键技术成果,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支持三明学院、市农科院、市第一医院等事业类有科研能力的单位精选科研课题,引导业务骨干集中精力开展技术攻关。全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5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80项以上,支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00项以上。

  3.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我市创新主体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及下属各领域研究所、上海各高校、天津大学、厦门大学等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加强合作对接,建立高层次、宽领域、多形式产学研合作关系。围绕“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深入调研摸清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凝练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清单,以“揭榜挂帅”形式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在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等领域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联合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科技进步奖。

  (二)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

  4.抓好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认真学习省上《关于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建设海峡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更加有利于各类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放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撬动效应,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

  5.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全力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规范研发费用统计填报。健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联合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长效机制,配合税务部门摸清企业现状,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建立研发机构,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超过40%。支持科研型事业单位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放大创新资源的集聚叠加效应,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比增18%,占GDP比重达1.3%

  6.加强众创孵化载体建设。鼓励三明高新区、各类开发园区培育新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提高孵化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三明中关村科技园离岸孵化器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示范社等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星创天地。鼓励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向新型孵化模式发展,推动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

  7.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积极宣传“科技贷”“科特贷”等科技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帮助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科特贷”及贴息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建设,最大限度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举办三明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赛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积极争取科技投融资支持。

  (三)做实区域科技合作

  8.深化京闽科技合作。加强与北京市科委、省科技厅的沟通对接,筹备办好首届京闽科技合作论坛暨京闽(三明)科技项目对接会。加快推进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用好中关村“金字招牌”,开展常态化联合招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作用,推动更多优质项目、优势资源、优秀人才向园区集聚,2023年再引进科技型企业50家以上,力争落地一批生产性项目。

  9.拓展沪明科技合作。尽快签订沪明科技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支持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各领域、各层次的产学研合作,积极争取省科技厅与上海市科委设立沪闽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上海(三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争取在沪建立离岸孵化器。在沪举办1-2次专场科技招商和产业对接、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等活动。

  10.融入新时代山海协作。积极开展闽西南科技协作,组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研平台联盟、联合申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引导三明高新区内重点企业主动融入福厦泉自创区建设,积极申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深化跨区域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究人员交流协作,力争联合申报项目、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四)促进创新平台提档升级

  11.推动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产业发展。加大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指导,完善拓展“6+1科技创新平台功能,提升服务产业发展实效。其中:中机总院海西分院落实三方共建协议,聚焦高端数控机床实现2-3项科研成果转化并形成产业化。氟化工产业研究院把握三明学院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契机,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对全市氟化工企业技术服务实现全覆盖。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研究院、医工总院三明分院要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开发能力和科技成果储备。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三明市农科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推动市农科院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效服务乡村振兴。

  12.鼓励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突出企业创新主体、研发机构建设主体的作用,鼓励重点科技型企业自建、联建、共建高水平研发平台。积极把握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优化重组机遇,促进现有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优化,鼓励建设一批“技术+管理+资本”一体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指导科技信息研究所、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平台加强科技服务。做好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登记、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补助经费等工作。

  13.推动高新园区高质量发展。鼓励三明高新区紧扣“高”和“新”,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人才集聚、创新资源集聚,在全国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进一步提升。三明国家农业科技园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聚创新优势,提供科技支撑,通过“市场+合作社+基地+科技+农户”等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五)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1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法治信仰,切实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宪法以及《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学习宣传,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5.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升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导和服务水平,强化申报项目入库审查,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申请验收到期项目,提交科技报告。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完成科研目标任务。

  16.深化“放管服”和科研诚信。优化科技领域“六最”营商环境,完善市科技局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水平。及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持续清理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事项办理证照、证明等材料,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政策宣讲,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推动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科研诚信的黑名单制度。

  17.着力支撑民生事业发展。围绕绿色三明、健康三明、平安三明、智慧三明建设,聚焦生态环境、碳达峰碳中和、种业创新、人口健康、公共安全、智能应用等领域,推动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应用示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做好科技统计、科技动员、科技拥军、科技安全、科技保密,支持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领域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高质量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加强新时代科普工作,推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六)着力激活科技人才动力

  18.加强科技人才引育。推进科技人才高地建设,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战略需求,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领军创业团队,鼓励行业领军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科技成果落地三明。组织评选市级“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进一步营造爱才惜才氛围。

  19.全力做好外国专家服务。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科学家、战略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培育争创省级引才引智基地(平台),更好发挥引才聚才育才功能。优化开展外国专家服务,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积极申报省“友谊奖”,为外国专家来明创新创业营造更好环境。

  20.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科技特派员服务“菜单式”供给和“订单式”需求对接机制,力争全市选认的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不少于500人,其中二产领域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数量占总数30%以上,选认一定数量的京明、沪明科技特派员。引导推动科技特派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产业链科技合作,做好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备案登记和收入报告工作,促进科技特派员高效服务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

  (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1.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办好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2.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持续深化“五抓五做”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努力争创“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加大“党建引领 科技赋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力度,推动党建与科技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不断提高党建引领工作能效。做好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2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实职级职务并行制度,及时提任晋升干部职务职级。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强化干部队伍梯度建设。加强干部政治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选派干部参加沪明对口支持培训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新氛围。

  24.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围绕省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的要求,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严控发文、办会数量,规范督查考核工作,强化对县级科技创新工作的分类指导。统筹做好文明创建、平安建设、消防及安全生产、统一战线、双拥共建、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老工青妇儿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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