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20-0664
- 备注/文号: 明科工〔2020〕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4-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闽科高〔2018〕10号)和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备案工作若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申报企业应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第五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入库要求的,可向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2.各申报企业应在网络申报截止日前登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fujian.gov.cn/),点击“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链接栏目进行注册登记,并按附件1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3.申报企业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将附件1的网络申报材料在线打印及装订,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纸质材料各县区留存一份)。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双面打印、复印,字迹清晰可见,书脊打印企业名称及申报年度后胶装,禁用活页夹、金属夹、塑料封皮。
4.各县(市、区)科技局应及时登录“省高企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受理与初审;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有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提交市科技局,并填报附件2和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二、申报时间
1.申报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日为2020年6月10日。
2.各县(市、区)科技局须于6月15日前将本地申报企业经审查后推荐上报。
3.本年度省高申报只受理一个批次。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三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
联 系 人:李建华、赖志华
联系电话:0598-8592253
附件:1.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
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推荐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一、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书(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网上填写打印);
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原件,含《中介机构信息备案表》);
四、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五、企业2018、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纳税申报表均需盖有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六、技术创新活动情况:
(一)研发活动证明材料
1.项目RD01(或产品PS)证明材料;
2.项目RD02(或产品PS)证明材料;
……
(二)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七、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科技人员名单(应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职务、所在部门、身份证号码)。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销售收入与净资产成长性指标的自评分说明及附件:
1.自评分说明;
2.知识产权说明、说明、汇总清单及证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证明;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总体情况说明、汇总清单及证明附件;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价附件;
5.成长性说明。
附件2
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企业 名称 |
研发项目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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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近两年研发费用 (万元) |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近一年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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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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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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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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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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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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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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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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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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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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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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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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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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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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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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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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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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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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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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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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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 2、近两年研发费用及近一年销售收入依据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数据填写,合计数应与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的数据一致;3、此表为格式表,行数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增减。)
附件3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得税 主管税务机关 |
是 否 台资企业 |
是否在23个省级 贫困开发重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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