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19-0637
  • 备注/文号: 明科〔2019〕1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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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7 11:36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92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以及一部门一专项工作要求明确我局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个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二、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及整治措施

  根据明委办〔201922号文件梳理形成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五方面15种表现,现将涉及我局整改责任的14种表现,逐个提出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将责任分解至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不全面不深入,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不足。

  具体问题表现:学习新思想还浮于表面,存在学用脱节,以新思想指导科技创新工作发展做的不够。

  整改措施: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丰富学习形式,推进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相统一,增强学习实效。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干好每一天,深入开展进农家、帮企业、解难题、敢担当、促发展活动,积极融入我市五比五晒竞赛活动,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荣安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农村科技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2.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具体问题表现:部分工作落实不力,还存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情况。

  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树牢四个意识,端正态度,在贯彻上级决策中不讲客观条件,不打折扣。推进工作明确具体举措、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同时加大重点工作督查力度,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落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3.对打好三大攻坚战、补齐民生短板、落实减税降费举措等重点任务缺乏政治站位,紧迫感不足,执行力不强。

  具体问题表现:部分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深刻领会中央部署各项重点任务精神,结合科技部门职能,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支持基础科学、卫生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科研项目,配合打好三大攻坚战、补齐民生短板。把推动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开展专项整治。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荣安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在以人民为中心方面。

  4.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够、协调不足、手段单一、推动不力。

  具体问题表现:个别干部职工还存在慵懒散情况,未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发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从12345平台反映、信访举报等各渠道收集的问题,及时研究加以整改,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机关纪委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5.窗口服务意识不强,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简单粗暴,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拖沓,便民成效不明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欠缺。

  具体问题表现:因机构改革窗口新增业务交接不到位,部分服务事项未及时调整,便民服务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科室(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值周制度,主动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尽快落实通用及专用设备采购,推进外专人才业务办理交接工作。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压缩申报流程,提升审核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6.基层组织忙于应付职能部门布置的任务,服务群众的时间少。

  具体问题表现:有时存在布置工作过急,预留给县级科技部门处理时间太少,导致有的县应付了事。

  整改措施:提高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布置工作给县级科技部门合理的准备时间。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三)在履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7.不担当、不负责,遇到问题踢皮球,遇到责任上推下卸

  具体问题表现:部分职责交叉的业务工作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措施:营造凝心聚力、提质增效的机关工作氛围,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市科技局机关二级绩效管理办法,建立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机制,推动机关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按照岗位职责共同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落实。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8.项目建设拍脑袋”“先上了再说,前期调研不充分、论证不科学、结合实际不紧密、决策程序不规范,盲目上马、效果不佳,特别是因过度超前使民生工程变成隐患工程

  具体问题表现:部分科研项目前期充分论证难度较大,部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绩效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对各类项目扎实前期调研论证、规范决策程序。其中:对申报省级及以上的相关项目突出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对申请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科技相关项目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炳芳、上官舟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科技管理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四)在治理文山会海方面。

  9.采取白头发文、以小于50人的规模分批次开会等方式规避会议核批和统计,虚减发文开会数量。

  具体问题表现:发文开会数量偏多,存在文山会海回潮倾向。

  整改措施:不发无实质性内容文件,力争发文数量逐年递减。在年初分类制定年度会议计划,统筹安排会议,能合并、衔接的尽量协调安排合开套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责任领导: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10.文件照搬照抄、篇幅过长、层层转发,会议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召开。

  具体问题表现:部分文件冗长、未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部分会议临界规模上限召开。

  整改措施:发扬短实新文风,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会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年度会议计划,分类明确参会范围,不安排与会议无直接关系的同志参加会议,切实减少陪会人员与频次。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责任领导: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11.征求意见走过场、超范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流于形式,记录造假以及拼凑、抄袭心得体会。

  具体问题表现:征求市直部门意见的多,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的少。部分支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成效不明显,个别同志存在搬抄心得体会情况。

  整改措施:征求意见倾向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服务对象、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以及业务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指导各基层党支部按照有关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督促支部所属党员干部认真对待撰写心得体会等环节,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局机关党委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五)在检查调研方面。

  12.统筹规范不力,检查调研无计划、无目的、无实效,横向多头、纵向重复,为了检查调研而检查调研。

  具体问题表现:接上级工作安排,临时性督查检查活动较多。

  整改措施:认真执行市委办按年度发布的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却因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紧急突发事项需要开展的临时督查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批手续。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赖龙君、上官舟建、张建文、吴翠蓉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13.检查内容脱离实际、空洞繁琐,检查方式重迹轻效,检查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检查结果没有指出具体问题和整改方向。

  具体问题表现:我局暂时未安排专项检查考核。

  整改措施:今后有安排专项检查考核工作需要,按要求规范做好此项工作。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牵头,其他班子成员配合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14.调研只去经济发达或者工作开展较好地方,未能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工作薄弱、条件艰苦地区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调研只出报告、不出成果。

  具体问题表现:到科技创新资源集中的县(市、区)调研多,到科技项目少的县调研少。

  整改措施:在年度调研活动选题和具体任务中,增加对推动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工作调研和思考,及时总结形成成果。

  整改时限:201910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赖龙君、上官舟建、张建文、吴翠蓉

  责任科室: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三、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及整治措施

  根据明委办〔201922号文件一部门一专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推动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专项整治主要内容。经自查,发现我局在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问题一:针对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整治措施:梳理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在局门户网站重要位置开辟专栏,及时转载宣传。编印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宣传册,多渠道发放宣传。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培训,广泛宣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受益面。开展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点对点进行政策辅导,帮助我市科技企业更好地用足、用好政策。

  整改时限:201912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赖龙君、上官舟建

  责任科室:科技管理科、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问题二:有关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还不到位。

  整治措施:建立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客观、公正地做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工作,及时共享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

  整改时限:201912

  责任领导:李荣安、赖龙君、上官舟建

  责任科室:科技管理科牵头,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科配合

  问题三:对科技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缺乏必要的督促指导。

  整治措施:对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推动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落实落细,并将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纳入各有关科室年终考评内容。把政策宣传和落实效果检查核查列为2019年局机关纪委工作重点,查履职本领、服务意识、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业务不熟、行动迟缓、漠视企业利益以及生冷硬、推托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吃拿卡要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整改时限:201912

  责任领导:李荣安、李炳芳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20194月底-5月上旬)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荣安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炳芳,副局长赖龙君,调研员上官舟建、副调研员张建文、吴翠蓉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明委办〔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形成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扎实开展整治(20195月-7月)

  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就地整改,属于普遍问题的,找准症结、全面整改。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适当公开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治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吸收完善整治措施基础上,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于7月底前报市委办、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应于9月底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等牵头单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20198-10月底前)

  定期分析总结取得的整治工作实际成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从根本上找原因,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上想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推动标本兼治。全面客观地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效,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工作开展情况应于10月底前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局党组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整改。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责任领导要带头落实应负责任,及时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牵头科室要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参与科室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积极承担相对应的工作任务,共同抓好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查问责。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不定期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机动式的明察暗访,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走形式、走过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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