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2-2019-0071
- 备注/文号: 明科农〔2019〕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明委办〔2019〕10号)文件精神,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
附件: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
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有效激活了企业、农村发展生产的新理念。为探索科技特派员工作新模式,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管理等诸多要素向企业、农村和产业聚集,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工作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目的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旨在围绕企业或产业的发展需要,整合科技特派员及派出单位的创新资源,搭建集技术引进、应用技术研究、成果中试示范、推广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为一体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平台,做好科技特派员的优化配置和保障服务,提高科技特派员的匹配性和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类型
在科技特派员人数较多的乡镇、产业园区,依托乡镇乡村振兴办、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别设立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园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对科技特派员派出人数较多的高校,依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或行业协会设立高校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要求
1、至少有3名不同学科背景的科技特派员。
2、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站建设方案,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3、要组织科技特派员有针对性为当地产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转化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
4、要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办公条件。
5、要公开联络方式,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支持和管理
1、经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三明市科技局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
2、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三明市科技局每三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价。对资源整合不够、服务效果不佳、带动作用不强的工作站,取消其资格;对运行情况良好、服务效果显著的工作站,给予表彰。
3、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指导,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内驻点的科技特派员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的政策,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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