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2-2019-0070
- 备注/文号: 明科〔2019〕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法治三明建设,经研究,特制定《2019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5日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学法用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三明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明,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自觉树立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权威的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系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切实做到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见成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学习内容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掌握宪法基本知识,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深入开展《监察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了解保密要求,强化保密意识,养成保密习惯,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学习其他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提升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已梳理的《三明市科学技术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1)的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见附件2)。
(二)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选择有针对性的执法案例,安排有关人员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以案释法,提高学习效果。
(三)广泛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创新学法用法途径,积极运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公开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开办学法用法专栏,适时播发本部门普法宣传动态、法治资讯,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影响力。
附件:1.三明市科学技术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学法普法计划
附件1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任务科室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机关内部 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办公室牵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
党组中心组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相关内容。经常性地开展自主学法和集中学法,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 |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 |
科技管理科牵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技进步条例》(2012年福建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科技进步条例》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在科技活动周等重点时段多形式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
|
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牵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在科技活动周等重点时段多形式开展各类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
|
《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97年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改) |
附件2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学法普法计划
时 间 |
内 容 |
组织形式 |
1月-3月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
集中学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福建省科技进步条例 |
自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自学 |
|
4月-6月 |
5月份在科技活动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 |
集中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
集中学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自学 |
|
7月-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集中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自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自学 |
|
10月-12月 |
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宪法,集中宣传宪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 |
集中学习和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
集中学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自学 |
备注:全局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一般为每周五下午,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法笔记,并结合科技工作加以运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