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1-2018-0057
- 备注/文号: 明科党组〔2018〕2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庄承淮同志个人提出不再担任三明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职务,以科研人员身份离岗创业的申请,根据市人社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人社〔2017〕283号),经局党组研究、市人社局备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明委组干函〔2018〕102号):庄承淮同志不再担任三明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所长、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抄送:各县(市、区)科技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