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8-2018-0590
- 备注/文号: 明科党委〔2018〕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评选机关“服务标兵”的通知》(明委工〔2018〕9号)精神,决定在我局机关党委开展“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争当机关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现将评选机关“服务标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动员机关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在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中,立足本职比作为、比贡献,积极争当服务改革标兵、服务发展标兵、服务民生标兵、服务基层标兵、服务群众标兵。
(一)在服务改革方面,有强烈的服务改革和服务赶超意识,紧紧围绕我市科技改革,能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服务,认真研究对接各项改革政策,推动和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服务改革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在服务发展方面,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特色发展导向,能结合三明科技创新发展实际,主动融入“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和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为推动三明科技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在服务民生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科技惠企、科技惠民,针对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科技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用心尽心做好服务工作,在服务民生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在服务基层方面,积极响应“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的号召,主动参与挂包服务企业工作,加大“一企一策”扶持力度,主动为企业在用地、资金、技术、人员、政策等方面献计出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企业税利双盈。主动融入“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驻村任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投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在驻村任职期间,主动服务村民生产和产业发展,积极促进农民和村财增收,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五)在服务群众方面,主动到居住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活动,树立“八小时忠诚岗位,八小时外奉献社区”的理念,主动为社区办好事实事,共同推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深受社区和居民好评。主动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服务入园进企等便企便民措施,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受到企业和群众普遍赞誉。
二、评选步骤
(一)启动阶段(5月下旬)。结合我局机关党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做好评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至11月下旬)。局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兵”评选内容,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为参加“服务标兵”创造条件。
(三)申报阶段(11月15日~30日)。局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积极自荐,填写《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申报表》(见附件1),另需附1000字左右近两年的事迹材料,上报局机关党委研究。
(四)推优阶段(12月1日~10日)。根据申报情况,局机关党委研究确定1~2名不同类型的“服务标兵”,经审核、公示,并协审盖章后(《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协审表》见附件2)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参加市级评选。
三、评选对象
正科(含正科)以下党员干部职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机关“服务标兵”评选工作,把评选工作当作今年机关党建的重点任务来抓,作为“践行新思想、学习新经验、建设新三明”的重要举措。从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服务中心,促进三明赶超发展,提升单位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标兵”评选工作,明确职责任务,上下联动,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局机关党委成立“服务标兵”评选工作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李荣安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李炳芳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廖上斌、严希沐为成员。工作小组按需抽调工作人员开展评选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微信等媒体宣传报道评选动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选“服务标兵”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评选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典型引路,注意发现、培养和推广一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服务三明赶超发展中,立足本职比作为、比贡献,积极争当“服务标兵”。
(三)优中选优,确保实效。要严格程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评选。坚持组织了解、群众公认,所选“服务标兵”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确保先进模范的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评选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的,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申报表
2.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协审表
中共三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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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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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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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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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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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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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
内容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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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申报表请于
附件2
三明市直机关“服务标兵”协审表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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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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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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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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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组)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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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部门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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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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