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5-04-2019-0032
- 备注/文号: 明科综〔2019〕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工信与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开展研发活动,现将2019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征集引导性项目只予立项不作经费补助。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所列基本条件。
2.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项;各县(区)推荐项目总数不受限制,但应承担项目实施管理责任。
3.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项目研发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书按《三明市科技计划引导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的格式编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复印件),相应电子材料1份。
2.各县(市、区)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属地县(市、区)科技局确定推荐项目并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文登记后分送相关业务科室。市级以上各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各往年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做好已到期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加强督促指导。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215市科技局窗口,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人:苏苗育、叶聿圣,电话:0598-7500106、7500107,电子邮箱:smkjjzwzx@163.com。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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