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建设一支专业化、体系化、网络化的金融科技特派员队伍,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支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选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方式
按照公开征集、自愿参与的原则,由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联合金融办审核推荐,经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认定为市级金融科技特派员,任期三年。
二、选认对象
银行、基金、融资担保、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投融资服务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
三、金融科技特派员职责
1.入园进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贯、投融资专业知识及现代企业管理等培训、科技金融精准对接等服务。
2.协助企业办理投融资及助保贷等贷款业务。
3.为企业提供股改、上市等政策辅导和指导,提高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考核管理与激励措施
1.金融科技特派员工作由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和金融办实行动态管理。
2.金融科技特派员需于年底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由服务区域的科技管理部门及金融办对金融科技特派员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送市科技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分~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3.对金融科技特派员颁发聘书,对服务工作情况较好的金融科技特派员,给予通报表扬。
4.根据金融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情况,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直接拨付给金融科技特派员个人包干使用。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给予工作经费0.5万元;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给予工作经费,并退出科技特派员队伍。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对象于2021年8月9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1年8月11前将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三明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fjsmkjjnyk@126.com。
3.金融科技特派员应按服务年度及时向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报送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包括服务企业、协助融资、组织金融活动及培训等材料)一式二份。
联系人:严希沐,联系电话:0598-8590650。
附件:1.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3.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表
4.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表
三明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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