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科〔2021〕22号

来源:三明市科技局 时间:2021-07-29 18:07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创新融合,提升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经研究制定了《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729

 

 

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拟在全市开展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加速发展,支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试点目标

  建设一支专业化、体系化、网络化的金融科技特派员队伍,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对接、金融咨询辅导等专业服务,推动科技金融服务链条前移,为企业主体创新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二、金融科技特派员遴选标准

  按照公开征集、自愿参与的原则,从银行、基金、融资担保、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中遴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投融资服务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金融科技特派员,任期三年。

  三、金融科技特派员职责

  1.入园进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贯、投融资专业知识及现代企业管理等培训、科技金融精准对接等服务。

  2.协助企业办理投融资及助保贷等贷款业务。

  3.为企业提供股改、上市等政策辅导和指导,提高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试点激励措施

  1.对金融科技特派员颁发聘书,对服务工作情况较好的金融科技特派员,给予通报表扬。

  2.金融科技特派员工作由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和金融办实行动态管理。

  3.由服务区域的科技管理部门及金融办对金融科技特派员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送市科技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4.根据金融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情况,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直接拨付给金融科技特派员个人包干使用。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给予工作经费0.5万元;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给予工作经费,并退出科技特派员队伍。


  附件: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表


 

附件

三明市金融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表

 

评价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每年开展服务次数

10

12次以上得10分,8-12次得8分,4-8次得6分,1-4次得4分,0次不得分。

服务企业数量

10

每服务1家企业得1分,此项封顶10分。

开展金融宣传和培训

等情况

18

每开展1次得3分,此项封顶18分。

协助办理投融资及助保贷等贷款业务情况

37

协助服务对象获投融资每50万元得1分,此项封顶37分。

为企业股改、上市等提供专业辅导情况

10

每为1家企业提供股改、上市等各类政策辅导和指导得2分,协助成功上市1家企业得10分,此项封顶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随机调查服务企业,满意得10分,比较满意得8分,基本满意得6分,不满意得0分。

服务区域业务管理部门满意度

5

满意得5分,比较满意得4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0分。

备注:以上数据统计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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